在洛阳市龙门石窟西山宾阳中洞与南洞中间,通高约5.00米、宽1.90米。原应为开凿宾阳洞的造像碑。至唐代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重刻唐太宗第四子魏王李泰为母亲文德皇后长孙氏开窟造像的发愿文。由中书侍郎岑文本撰文,谏议大夫褚遂良书丹。计一千六百余字。字体清秀端庄,刚建有力,是标准的初唐楷书。褚氏少学书虞世南,后师王羲之,甚得羲之书体情趣。他同欧阳洵、薛稷、虞世南并称为"初唐四家”。关于该碑的记载,始见于宋嘉佑六年(公元1061年)欧阳修之《集古录》及赵明诚之《金石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