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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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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2-14 18:19:40

  内乡县衙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封建朝代县级官署衙门,始建于元朝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现存建筑为清朝光绪二十年(1894年)所建。自1984年对外开放以来,县衙以其特有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和自身魅力吸引了大批党政领导和中外游客,享有"龙头在北京,龙尾在内乡"的美称。1996年11月被公布为第四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县衙的首部建筑叫照壁,为青砖浮雕组成的一字形建筑物。照壁的正中有一个形似麒麟的怪兽,叫"贪",这是一种神话传说中的贪婪之兽,传说它能吞下金银财宝,从画上可以看到它的脚下和四周尽是宝物,但它并不满足,张着血盆大口,妄图吞吃天上的太阳,结果却落了个粉身碎骨,葬身悬崖的可悲下场。照壁绘是明太祖朱元漳的首创,主要是警戒官员不要贪赃枉法。

  照壁对面的牌坊叫"宣化坊",它的南面书"菊潭古治",北面书"宣化"二字,是知县每月的初一、十五宣讲圣谕、教化百姓的地方。

  大门面阔三间,明间为过道,东梢间的前半间置"喊冤鼓"一架,供百姓击鼓鸣冤之用;西梢问的前半间立有两通石碑,上面刻着"诬告加三等,越诉苔五十",更增加了县衙的严肃性。大门是门子打更报时、监管进出人员的第一道防卫之门。我们进大门后,现在看到东边的建筑叫寅宾馆、衙神庙、三班院,西边建筑是膳馆和国内仅存的清代监狱。从大门到大堂百米甬道的中央有道门,叫仪门,是官府的第二道正门。中间的大门过去时常不开,只在新官到任的第一天或迎接州、府官员时,才可打开;仪门东西两边还各有一个小门,东边的门叫生门,过去时常开着,供人们的日常出入,西边的门叫"死门",又叫"鬼门",当犯人被判处死刑之后,从西门拉出去行刑,所以旧时处决犯人叫"走西门"或"上西天"。

  现在我们过了仪门,你能看到的这座高大壮观的建筑物就是县衙的大堂了。大堂前甫道的两侧,东为吏、户、礼房,西为兵、刑、工房。六房是旧时衙门的职能办事机构。大堂东边的建筑为县丞衙,西边的建筑为主簿衙,县丞、主簿分别为八品和九品官。大堂是知县发布政令、举行重大典礼和公开审理大案、要案的地方。

  堂前的抱柱联是清代的御史魏向桓所撰:"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堂中央的设施叫"暖阁",是专为知县审案设的公堂,暖阁的正中放着三尺公案,上面放着审案用的文房四宝和红绿头签。绿头签是捕签,用来捕人的;红头签是刑签,下令动刑的。正面屏风上绘"海水潮日图",寓意为官者要明如日月,清似海水。图上的飞鸟叫"白鹇鸟",是正五品官的标志,过去一般的县设的是七品县令,不设暖阁,而内乡过去统管的辖区较大,包括现在的西峡全境、淅川东南的部分乡镇,所以在内乡县衙为五品官者不乏其人。清代的知县审案的时候,由东侧走上暖阁,然后原被告才能被带上来,跪在堂前的跪石上,东边正方形为原告石,西边长方形为被告石,因为在有的案件中涉及有同案犯,所以这里的被告石比原告石长一些。

  大堂后为门子房。守卫门子房的人叫"门子",是由知县的亲属或亲近的人担当,实际上他们是官员手足耳目的延伸,是官与民信息沟通的惟一途径。对老百姓来说,不论是告状还是办事,最先接触的就是衙门里看门的门子,于是他们中的一些奸猾者便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贿赂,时间一长,"门子"逐渐变成了"门路"的意思。现在人们常说的"走门子"、"走门路"之类的就是从这里演变过来的。

  门子房后有一屏门,我们穿过屏门,进入二堂,这里是知县调解处理一般案件的地方。堂前抱柱联:"法行无亲令行无故,赏疑唯重罚疑唯轻",这是要求为官者既要做到法律面前亲疏平等,又要做到对证据不足尚存疑问者慎重对待,从轻发落,避免冤枉好人。这副对联用到"亲、故、重、轻"四字,真实地反映了封建时代为官者的执法思想,平仄顺畅,恩威并施。大家看,二堂正中悬一区额"琴治堂",这里的"琴治"是引用了《吕氏春秋》中的一个曲故,说的是宓子践在任单父县(今山东单县)令时,身不下堂,鸣琴而治,轻轻松松地把单父治理得井井有条。后任县令巫马期却奔波于民间,凡事都要亲自去做,他便去问宓子践这其中的缘故。宓子践就告诉他说。我是重于用人,你是重于出力,用人者安逸,出力者当然劳累,后来的人们就用"琴治"来比喻鸣琴而治,以此来称颂为官者知人善任、政简刑轻。后来的地方官们为显示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用人之道能够与宓子践相比,就把二堂称为"琴治堂"。二堂靠墙放置的是刑具。东侧放笞杖,即打板子时用的竹板子。西边有拶子和夹棍。拶子是清朝时审讯女犯专夹手指约刑具。夹棍这种刑具始于宋代,.俗称"三木之刑",专夹小腿,适用于一些证据确凿却拒不吐实情的男性案犯。

  现在我们来到的是夫子院,就是师爷办公的地方。过去的师爷是由主人自行聘请或从家乡带来,主张"言从则留,言不从则去",他与主人之间是非常亲密而平等的宾主或朋友关系,属知县幕僚,帮助知县参政议事,大多是一些有知识、有才华的人,所以包括知县在内都尊称他们为"老夫子",而他们办公的院子就称为夫子院了。院内有一棵元代的桂花树,至今已有700年的历史了。桂花树的旁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南天竺,取"竺"和"桂"的谐音则为主贵,意为一般的庶民百姓不能轻易进来,只有达官贵人方可到此。

  三堂是知县日常办公的地方,如果办理的案件涉及机密的话,也是在这里审理。另外,在三堂的左右还各有一个跨院,称为东西花厅院,是知县及其家眷饮食起居的地方。后面有后花园,是供其赏心悦目和回避政事的地方。内乡县衙所有建筑物前的匾额、楹联以其语言精炼、内涵丰富而令人赞不绝口,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三堂前的这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勿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这副对联是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内乡知县高以永自撰。作者身丶地方官,能自觉与吾姓一等,视百姓为衣食父母,的确是难能可贵。许多党政领导看到这副对联也都深有感触,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铁映挥笔题写此联作为县衙存念,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视察内乡县衙时对这副楹联所阐明的官与民的辨证关系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赞扬。江泽民总书记在视察河南时,听取了南阳市领导的工作汇报,由于在工作汇报中引用到了此联,立即引起了江总书记的注意,要求中央办公厅核查此联来自何时何地,出自何人之手。由此可见,这副对联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可谓警世名言,绝无仅有。

  进入新世纪以来,内乡县衙走出河南,与北京故宫,河北保定直隶总督署,山西霍州署联手推出了"中国四大古衙国际旅游专线",随着这一国际专线的开通,海内外将通过内乡县衙了解内乡,热情好客的内乡人民,真诚地欢迎四海宾朋光临内乡,一睹古衙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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